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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多车辆在京港澳高速公路(原京石高速公路)杜家坎收费站前排队等候缴费。资料图片 南薇 摄
& r, F- ?, Z' H: Q* a. N M, u 本报讯 (记者蒋彦鑫通过将政府收费还贷公路转换为经营性公路,机场高速收费期限延长到33年、京石北京段收费期限延长到42年。超过收费公路最长30年的收费期限。/ [9 n' {. d8 a' ^# U9 d3 E. b7 N+ k
此次专项清理中,此类高速路也将纳入规范范围。
; d f) I7 v& ^& j8 i; O z 收费权已转让公路也将规范3 k( O+ [. x' s' E' i/ f7 C l" m
此次清理一个重点是,对在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2004年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实施收费或完成收费权转让,但收费期限不符合《条例》规定的收费公路,要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进行规范,确保收费期限在今年年底前全部符合《条例》有关规定。0 v& i9 R, y6 w6 I: i$ \
而备受争议的机场高速、京石高速等曾经转换收费权的高速路即属于此类。, f# d; d- V; n
不过,除机场高速7月1日起降价外,对北京其他高速公路收费标准、年限是否调整等问题,北京市交通部门、发改委暂未回应。 g! Q# f: y4 G- ?' O) B: g
北京多条高速发生收费权转让9 A% l% X8 M' ?
上世纪九十年代末,北京市将多条政府收费还贷公路转换为经营性公路,包括京石高速、机场高速等,并重新批准收费年限30年。导致京石高速总收费年限最长达42年。
, v2 ?' {( y6 p' N* I 按《条例》规定,经营性公路收费最长不得超过30年。对2004之前完成收费权限转让的收费高速公路,收费期限成各方争议的焦点。交通委主任刘小明曾表示,京石高速等的收费权转让是在法规出台之前产生,收费不仅用在这条路还贷,还用于北京其他高速公路建设。北京的高速公路收费和还贷是作为一个整体的,不然此后的很多高速公路就没法修。
1 a) }& |) ]$ G% I- g 【规定摘要】
0 v* p& }# i5 T9 u 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,可以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延长收费期限,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,且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20年。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政府还贷公路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,最长不得超过25年。" ]0 `- I7 ? g, G% P
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,不得延长收费期限,且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25年。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经营性公路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,最长不得超过30年。
( [3 o& t7 d1 Y8 A0 t4 j$ h- w8 T 《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》
3 H* z' _/ Q% C ■ 专家观点5 _2 j+ k" Y) t( q
1 转让收费权 转让推动了城市路网建设
$ W# l6 l% y1 [7 V. g. W: B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表示,现在看高速公路收费,不能回避当年的历史原因。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,北京财政收入很少,机场高速修建中一年所需的投入,基本上就占了财政收入的很大一部分。当时政府急于甩掉包袱,因此就将政府还贷性公路转为了经营性公路。当时全国都存在这个问题,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政府财政缺钱。
' \' f" ^% b0 C+ ^ 张柱庭表示,不可否认的是,当年的这种转让手续,对包括北京在内的很多城市的路网建设,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。8 {9 [; b( N; c8 w
2 收费期限 收回合理利润后收费应停止& s) u* j! c" N9 [- z) \( ?$ H5 G' p
北京市人大代表卫爱民表示,国家规定了最高收费年限,并不意味着道路就必须以上限为准。
) d9 v6 s$ d6 p' x+ J8 ]3 D5 D7 L6 a 北京多条高速公路当年批准的年限如此之长,其正当性让人质疑。设立收费年限的核心,是让经营者在还贷,收回成本,同时有一定的投资回报率。在经营效益好、车流量增大的情况下,成本和一定的收益率达到的时候,就应该取消收费,不能让高速路成为部分人牟利的工具。
0 I- Y9 X0 @- b$ h 发起高速路收费公益诉讼的律师李劲松则认为,北京有关政府部门人为地将高速公路预计收费年限的概念,偷换成一定可以收费年限的概念。& D4 @ h( S4 ?
现在问题的重点在发改委的收费年限的批复,“我认为至少应有附加条款,比如如果在期限之前收回合理利润,那么收费就应该中止。”
: M. i( |) R9 r+ q1 C 3 彻底免费 高速能否全免不能一概而论
( q' l) k6 z6 f( U e, b 在收回成本并有合理的投资回报之后,是否应该全部取消收费?对此张柱庭表示,不能一概而论。以机场高速而言,从法律的角度看,因持有96%股份的北京控股公司涉及到境外的股民,所以不能随便改变。对于今后新修的收费公路,在现在车流量较大的情况下,可以从程序上进行招标,货比三家,这样会更加公平。1 c5 i$ ?; k- ^2 [
市人大代表卫爱民表示,收到一定的利润就应该取消。4 p0 S, L! w7 ~6 ]* C5 I
李劲松认为,按照国务院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规定,还贷公路在批准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的,必须终止收费,免费通行。也不能以上市公司为借口。! t" n# b, B% Z' U3 F. m
■ 回放
) v, [# [" `0 `% B! J$ L3 H. e 高速收费还贷是“算总账”
" d: {* B: l" J( Q; `- ]8 z/ e 机场高速、京石高速收费年限一直是焦点,这样的收费期限是否合理?2009年北京市两会的政务咨询会上,两名丰台区人大代表曾就此与交通委主任刘小明有过对话,有关收费权转让是争议的焦点。双方观点对目前的收费清理活动仍有借鉴意义。9 s, u: J+ `2 \5 L4 r
【现场对话】(节选)$ C: E% e+ L) c: H. e
代表:杜家坎收费站什么时候能取消?8 E" m( y8 N) L+ X- q4 ]- v
刘小明:现在还没有,我们一直在研究,主要是如何缓解当地拥堵问题。) x3 B; o7 s4 J7 f8 Q1 c
代表:2008年(交通部)出台一个法规(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),收费公路累计收费不能超过25年。/ p& t4 J: a/ K9 S, M3 a
刘小明:1999年成立首发公司后,北京用“统贷统还”方式来建高速,收费不是针对一条路,收费还贷是作为一个整体,从总体上算账,首发经营的路不到600公里,现在贷款余额还有320多亿。* |2 r" N" f6 e- h
代表:政府修的路不能以盈利为目的,但我们知道这条路至少盈利好几个亿了。( m2 F+ O% m# u7 B
刘小明:我们不能以局部来说,不然,这条路当时修到房山就够了,而是要在全国路网角度考虑。+ h; q$ A+ W& z
代表:但不能把全市的出行压力,都转移到这个地区的群众上来。
* i. @, \4 y, ^3 u 刘小明:这个说法也不完全对,如我们全国的发展,东部快,西部慢,北京每年上交的税收,一部分转移到中西部去了,先发展的地区有义务(帮助落后的地区)。; |' x4 s& L$ [! J
代表:累计25年应该怎样解释?! E, a/ S' }" v6 \2 y& ]
交通部门人士(旁边的):不是一个概念,不一样,老规老办法,新规新办法。! _0 f3 u) L1 f1 T2 t1 e d5 {
代表:但收费公路条例是这样解释的(累计不超过25年)。
. n$ }. @. v# {% U9 x+ G 刘小明:不是这样解释的,要这样算,以后的很多高速路,如京平高速路就不用修了,没钱修。京承高速三期也没法修了。 F h. n+ U& A% t: Y. H
A07-A10版统筹 李立强
" I" Z* m7 a8 G5 m+ n 本版采写/本报记者 蒋彦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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